昨天下午,义乌召开农房改造情况汇报会,义乌市委书记李一飞主持会议。 据悉,为适应义乌百万人口城市和国际商贸城市建设需要,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义乌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改造政策,农房改造建设方案也将调整,即由原先的“三层半”、“四层半”统一向全高层发展,加强农村社区化、城市化建设。目前,各相关单位正在开展各项基础资料的调查摸底工作,接下来将重点进入政策文稿的起草和讨论阶段。 会上,考察调研组认为,根据义乌实际情况,义乌的农房改造可以适用四个政策,形成一个政策体系: 1.主城区内已建成的旧住宅小区,适用义政发[2013]15号城市社区更新改造的政策,实行就地就近拆建、产权调换、水平回迁的自助式更新改造模式(全高层),主要的安置标准是垂直住宅按建筑占地面积的1∶5进行回迁安置,水平住宅按1∶1.25进行回迁安置。 2.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包括中心城区、6个建制镇和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村庄,全部实行全高层改造,制定新的改造政策。 3.城镇规划区范围以外的村庄,适用义政办发[2010]111号“空心村”改造的政策,主要是拆除村内的危旧房,盘活村内宅基地,实行零增地改造,改善村庄居住环境。 4.偏远山区的村庄,共32个行政村、11个自然村、近1万人,适用义政发[2009]75号“宅基地换住房、异地奔小康”政策,主要是山区农民就近到镇街集中安置,安置标准是每户基数100平方米,每增加一个人增加40平方米,以高层水平房形式安置。 李一飞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强调,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实行全高层改造,是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集约节约用地的有效途径,迫切需要制定一个全高层改造政策。他建议有关部门尽快组织精干力量,尽快研究并起草农房改造新政策。同时要求新的政策尽可能做到与原来的政策相互衔接,让新老政策平稳过渡;要让利于民,相比原来的政策,实施新的政策要让义乌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利益;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居),无论是否遇到重点工程拆迁,都实行统一的安置标准;中心城区的旧住宅区、旧厂房与城中村改造应该同步推进,整体提高义乌的城市品位。 |
GMT+8, 2025-5-15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