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义乌市商务局了解到,为推动家禽集中宰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义乌已经出台《家禽集中宰杀厂病害家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义乌市早在2006年就启动了家禽集中宰杀工作,是我省较早实行家禽集中宰杀的县(市)之一,该市的家禽集中宰杀厂自2007年2月投产以来,至今已实现家禽宰杀量3300万羽。据了解,实行家禽集中宰杀不仅能防止环境污染问题,还能确保禽产品的食品安全,强化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但是,家禽宰杀长期以来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相关制度也不完善。 据悉,《办法》明确了商务、农业、财政部门在家禽集中宰杀厂病害家禽无害化处理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责。三种情况的病害家禽将享受病害家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一是宰杀前确认为国家规定的病害、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二是宰杀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家禽产品;三是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家禽及其产品。 《办法》将家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细分为病害家禽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规定对运送至宰杀厂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在宰杀过程中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家禽产品,给予货主损失补贴,同时给予宰杀厂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对运送至宰杀厂时已死亡的家禽,只给予宰杀厂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办法》还明确病害家禽无害化处理损失补贴的标准,对家禽集中宰杀厂病害家禽无害化处理程序进行了规范。 |
GMT+8, 2025-5-16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