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释放“税收红利” 3年过去了,“改革试点”到了交“成绩单”的时节。“我们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向下听取企业主心声,加快构建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适应的财税管理机制。”市财政地税局局长楼章能介绍,通过3年努力,市财政地税局为助推“改革试点”拿到了一份份沉甸甸的“大礼包”——“国家、省、市级财政部门强有力的政策资金支持”;“财税支持义乌商贸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研究”;“为境外客商提供便利化服务的新设窗口”……一项项,一件件,都是货真价实的“干货”! 确保财政资金支持增强改革试点动力 改革,少不了财政政策资金的支持。 3年来,市财政地税局认真履行财政保障支撑职能,2011—2013年,共安排改革试点专项资金1.28亿元,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市财政地税局还积极推进商贸服务业集聚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金融商务区等4个大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内陆口岸物流场站、国内物流中心、小商品物流监管中心等全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2011—2013年累计政府投资支出90.18亿元。 为进一步推进“义乌试点”,市财政地税局善借外力,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2011-2013年,共向省财政厅争取到改革试点财力性专项补助1.5亿元,外贸扶持资金7788万元。 此外,市财政地税局还主动对接国家财政部,邀请国家级专家学者前来义乌传经送宝,就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展开深度调研和政策研究。比如,出口货物“免税备案”管理得到财政部批准,义乌保税物流中心(B型)正式获财政部等国家四部委批准等等,这些重大事项得以顺利实施,都是与“财税人”积极主动的推动息息相关。 主动为企业“减负”加速释放“税收红利” 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为义乌量身定制了“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如何打消企业疑虑,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这类新型采购贸易方式?市财政地税局从企业主角度出发,努力从税收政策上为企业打开通道。 2013年8月,《财税支持义乌商贸服务业发展政策研究》调研报告顺利完成并经财政部科研所专家论证,已由财政部科研所报送国务院政策研究室、全国人大财经委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同年,我市出台了《义乌市2013年开放型扶持政策实施细则》、《关于引导企业开展“市场采购”贸易出口的政策意见》,积极引导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为我市外贸出口高速增长提供政策支持。 如果说以上举措仍停留在政策层面,那么以下的几项内容就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2013年12月23日,市政府和省地方税务局正式签署《共同推进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合作备忘录》,支持探索建立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相适应的地税征管机制,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的支持力度,充分体现水利建设基金优惠政策倾斜,加大减免幅度。 2013年12月31日,《浙江省义乌市“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地方税收监管暂行办法》获批实施,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征增值税的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对市场集聚区内个体经营户的个人所得税,改为按年核定应税所得额分月缴纳税款,此举打消了个体经营户因按销售额带征个税而产生税收风险的顾虑。 优化财税服务功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在强化保障、完善政策的同时,市财政地税局不断优化服务,进一步提高财税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从“五证联办”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从“完善市场税收征信体系建设”到“推行商位转让完税联系单制度”,市财政地税局都积极配合、主动挑担,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也为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了助推器的作用。 去年9月,市财政地税局在国际贸易服务中心开设了“涉外完税证明”和“外资税务登记”两个新窗口,并落实专人负责,为境外客商提供便利化管理服务,为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发展“添砖加瓦”。 对于今后计划,市财政地税局有着明确的目标:将继续大力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强化资金绩效,整合完善财税扶持政策;加大对外贸出口企业地方税费减免力度,支持培育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充分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平台)集成小微贸易的作用;继续支持启动建设保税物流中心(B型)一期建设,积极向财政部做好建设进度等情况汇报,以期顺利通过国家四部委验收;继续支持和加强对物流龙头企业的培育和引进,完善物流业发展扶持政策,争取建设全国物流示范园区。 |
GMT+8, 2025-7-21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