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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第十四届义乌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部分提案选登(三)

2022-10-4 09:46

摘要: 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提案者:朱友龙 吴 婧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国家级文保单位7项,包括黄山八面厅、容安堂等,国保单位资源较为丰富;省级文保单位12项,市级文保单位272项,历史建筑234幢。近几年, ...

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建议

提案者:朱友龙 吴 婧

一、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国家级文保单位7项,包括黄山八面厅、容安堂等,国保单位资源较为丰富;省级文保单位12项,市级文保单位272项,历史建筑234幢。近几年,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市保单位修缮,省保、国保一般由国补、省补资金解决。先后投入260万元,对以上234幢历史建筑建立了信息档案、点云数据,为下一步保护利用修缮提供了数字信息。

二、存在问题

1.认识不够到位。对历史文化资源的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认识还不够,用于保护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还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保护和利用成效不够明显。特别是重点国保单位的数字化保护还跟不上,达不到有效保护的要求,亦与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相匹配。

2.规划不够科学。城乡规划缺乏战略高度,导致原有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和破坏。比如,雅端容安堂系列国保建筑至今归属该村77户农户所有(尚有10户村民常住),情况特别明显;在容安堂还属省保单位时,于2015年在其两重厢规划布置了民俗馆,与国保单位不甚协调。

3.保护不够有力。不少国保老建筑年久失修,或者在城乡发展进程中遭受严重破坏,整体风貌维护欠佳。容安堂在清洗时,因当地水带弱碱,缺少专业指导,导致部分木构件存在色差。

4.转化不够匹配。我市国保单位虽有着丰富悠久的人文历史资源以及独特的文化传承,但是文化发掘不够深入(八面厅尚有近50余种雕画内涵不明)。鬼斧神工的木雕、石雕、砖雕作品内容丰富,但成果转化应用较少。

三、几点建议

1.提高文保意识。确保将文保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及责任考核,为相关工作和项目提供稳定、持续的财政资金支持。特别需要有前瞻意识,提前将省保单位以国保的角度予以保护。积极营造全社会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良好氛围,引导全民了解地方历史、热爱家乡人文。

2.完善保护规划。从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城乡规划等多方面统筹考虑制定保护规划,在城乡规划中把着力打造地域特色作为重点,融入和渗透本地历史文化元素,体现本地历史文化特色。对需要异地安置原住村民的,在符合“84.5”号文件的基础上,优先统筹宅基地或高层安置政策。

3.加大保护力度。加快对国保单位特别是像黄山八面厅、容安堂等殿堂级艺术瑰宝建筑进行立体三维扫描,打造数字国保,为保护工作厚植基础。

4.推动成果转化。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与本地产业结合起来,利用数字化保护成果,加快设计转化,推进“设计进市场”,在传承中合理利用,培育地方特色文化产业,形成集保护、开发、体验于一体的发展模式,讲好义乌故事,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义乌,提高义乌文化软实力,为世界小商品之都建设贡献传统文化的力量。

文旅局答复:

一、加大国保单位保护力度。持续推进雅端村古建筑群等3处国保单位智慧消防工程的实施建设,计划接入镇街、公安部门监控联网系统,提升国保单位技防水平;增加国保单位安保巡查人员,提升国保单位人防水平。加快推进雅端村古建筑群、塘下方大宗祠之花厅保护修缮工程开工建设,计划明年8月底完工。

二、加强国保单位文化内涵梳理。深入推进“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充分挖掘以国保单位为核心的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和宋韵文化,推进黄山八面厅“木雕”“砖雕”“石雕”等重点文化因素研究分析与展示工作。

三、实施国保单位数字化。推进陈望道故居和大安寺塔三维扫描和数字化建模工作,通过数字化效果展示,提升国保单位宣传和教育能力。7月份会同省考古研究所开展“浙江宋塔调查研究与数字化记录”项目,对大安寺塔进行了数字化测绘和数据采集工作,现已完成陈望道故居和大安寺塔数字化搭建方案,计划明年6月底完成建模展示工作。后续将逐步开展黄山八面厅等国保单位的数字化工作。

四、推进传统文化成果转化。为深入发掘我市文化文物博物馆单位文化资源,我局与光合映画影视传媒无锡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对义乌相关文化元素进行合作开发设计,与义乌市产投集团共同合作,进一步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文创产品,连接IP、设计团队、生产企业、行业协会等,形成信息互通,打通产业链,加强“文创+”的融合,为义乌小商品的提质升级搭建平台,实现文创制造产业突破发展。

五、完善保护规划。市建设局编制了《义乌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5)》,明确全市今后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具体措施和规划目标,通过修缮传统建筑、修复传统风貌、改造基础设施、提升公共设施,使传统风貌得以恢复,使其成为展示和弘扬传统文化的重要窗口。下一步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坚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继续加强跨部门协作,积极研究文物保护规划的政策举措,探讨将生态环境、历史人文、城乡规划等多方面统筹考虑制定村庄规划。

关于建设大数据云平台推动智慧停车的建议

提案者:朱志媛

城市停车难是城市治理中较为典型的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以智慧化手段为分析视角和行动路径,是缓解停车难题、提升城市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方法。

一、智慧化停车治理面临的困难

1.停车资源信息汇聚不全。当前,我市不同管理主体的停车资源信息,包括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和居住小区配建停车场等,尚未有效打通信息,停车资源普遍存在“信息孤岛”,停车场数据难以精确到车位级,并缺乏实时动态停车位信息。

2.综合调控技术支撑不足,资源共享应用效率不高。在有限停车资源条件下,停车资源未能最大化利用。由于缺乏停车资源数据和共享技术手段,导致停车利用率不高。

3.停车出行服务体验不佳。停车难、寻车难问题突出,面向用户个性化、品质化的停车服务不足,导致停车效率低、出行体验感差。

二、几点建议

针对上述停车治理问题,建议通过智慧化手段赋能,提升停车治理水平。采取“信息汇聚、综合调控、资源共享、服务提升”等智慧化措施,构建停车共享大数据云平台,系统性提升我市智慧停车治理能力。

1.建设全市智慧停车云平台。明晰停车位产权管理,打通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等不同主体停车场的信息壁垒,以“行政+市场化”相结合的方式,推动路内外停车信息共享汇聚,实现停车泊位车位级信息采集。大数据停车云平台可实现停车场分布、空余车位发布、目的地停车场智能推荐、停车缴费、电子发票等功能。让市民出行可在此平台上提前优先规划好出行方式和线路,实现合理合规停车。

2.构建城市级停车综合调控平台,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基于全市停车数据资源,构建城市级停车综合调控平台,推动停车资源精细配置、路内外动静态交通协同管理等应用。利用多元大数据持续动态评估土地开放强度、公共交通可达性等指标,弹性制定停车分区分类供应标准。打通路内外停车数据,通过车辆活动链追踪技术,分析不同时间、不同目的、不同使用特征的路内停车规律,推动泊位动态限时关闭、泊位限时停放等差异化管控,在保障道路运行畅通的条件下满足夜间停放、节假日街边卸货等刚性停车需求。

3.提升停车场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拓展停车出行信息渠道和服务功能。推进新技术在精准导航、无感支付、个性化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在商业、办公等区域停车场实现室内停车导航、车位级导航、反向寻车导航等功能,提升停车用户的体验感。

文明城市,智慧先行。通过这些“互联网+”的手段让城市交通治理更加智能化、精细化、规范化,精准停车,减堵减排,让市民享受到更多便利的同时,也最大程度上优化人居环境。

城投集团答复:

针对提案反映情况,我公司多次开展调查研究和对接联系,全力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开发建设。

一、明确职责分工。今年“十大民生实事”推广智慧停车应用责任单位为公安局与城投集团,双方紧密联系、分工协作,公安局负责统筹相关职能部门和停车管理单位,城投集团负责资金落实、项目招标、平台研发及后续运维。平台功能开发由双方共同探讨确定。

二、开发智慧停车平台。打造智慧停车一期系统以及数据枢纽中台建设,归集城投集团15000余个以及双江湖集团、恒风集团等单位所属26处停车场约3400个停车泊位数据,并支持第三方停车场数据接入,完成二期项目方案专家论证评审,实现部分跨场景应用,如浙里办“行有所畅”“义驾山未来社区停车治理”等。

三、拓宽引流渠道。聚焦本地实用型手机软件引流功能,将智慧停车系统下辖“义停车”小程序接入微信“未来义家”小程序首页,吸引更多用户使用。

四、优化停车服务。按照不同区域内车型、停车时段和占用时长等数据,科学细化收费标准,建立停车场及道路停车差异化收费机制,结合实际分步实施,目前已覆盖我市城区五个街道,同时在原有守信激励机制的基础上,与市信用金融办紧密对接,推出基于信用分实现智能化停车优惠“信用+道路停车”新场景。

下一步,我公司将加快推进智慧停车平台二期建设,持续完善停车数据归集及车主服务终端功能,重点完成统一支付和停车导航功能的开发。10月初开放军人码道路停车优惠功能,年底前实现公众号小程序共享数据资源余位信息及导航功能开放。待管理平台、收费结算等整体稳定运行后,有序推进商城集团、市场集团等国资所属停车场,以及医院、商超等独立停车系统有序接入,扩大应用覆盖范围,提升市民出行体验感和获得感。

公安局答复:

针对目前存在的停车场多头管理、数据孤立,统一管理平台和线上停车诱导缺失,停车费支付方式不统一,群众出行体验差等问题,年初市政府已将“推广智慧停车平台应用”纳入2022年民生实事项目,由公安局和城投集团具体实施。

平台总体建设目标为:1.制定我市统一的停车场数据标准接口协议,并建立有效的配套工作机制,实现即有停车场数据逐步改造后接入市停车统一管理平台,新建停车场数据按统一标准接口协议有序接入;2.城投集团作为主要实施和运维主体,负责建设义乌市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包括建设数据资源管理、统一支付管理、停车支付码管理、优惠管理、清分结算、统一票据、车主应用、咨询投诉等子系统,实现停车数据融合利用和综合监管,确保各入网停车场实现“一次绑定、统一支付、无感支付”;3.通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适度新增路面停车场信息屏的基础上,积极对接高德、百度等主流导航软件,在地图上提供停车场位置、余位、收费标准等信息,以更好地服务市民出行。

目前,已完成智慧停车一期系统以及数据枢纽中台建设,开发“义停车”小程序,归集城投集团15000余个停车泊位,以及双江湖集团、恒风集团等单位所属26处停车场近3400个停车泊位数据;完成智慧停车二期项目方案专家论证评审,目前已进入招标阶段;实现浙里办“行有所畅”“义驾山未来社区停车治理”等部分跨场景应用;按照不同区域、车型、时段和时长等数据,科学细化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初步建立了差异化收费机制。

今年,自规局还将结合《国土空间综合交通规划》的编制,制定我市停车分区管理方案,指导停车配建和收费标准优化。同时,研发停车场(库)备案管理系统,促进各收费停车场的规范化管理。

关于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监管的建议

提案者:冯秀勤

随着我市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住房商品化的快速推进,物业服务行业也随之发展壮大,物业管理已成为城市综合治理的基石,在社区综合治理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同时,物业服务行业中如物业服务水平整体不高、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各类纠纷等诸多问题,日益凸现,需要对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进行规范管理。

一、存在问题

1.物业企业服务不到位。目前,物业企业普遍存在准入门槛低、重收费轻管理、服务不够规范等现象。一些物业公司在小区保洁、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小区安全防范、绿化养护等工作上不够及时与周全,如收支不透明、停车难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乱停车现象严重、绿化维护不及时、对车库改造出租的监管不到位等,而物业收费却相对较高,引起业主的不满。

2.物业公司人员配备与小区规模不相匹配。物业企业从业人员较少,不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配齐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导致岗位人员不足。

3.政府、社区的综合协调和监管作用有限。物业企业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社区对物业公司的引导效果不佳,对小区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够及时,存在监管效果不明显的情形。

4.物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属于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物业公司的职责是为业主提供服务,但是由于物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不足,定位错误,从而错将自己当成了监管者,对业主颐指气使,不理业主的合理诉求。

二、几点建议

1.加强对物业服务公司的检查与引导。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涉及众多业主,物业收费、营利业务等均为业主较关注的事项,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检查,定期对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完善物业培训体系,提升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对前期物业公司与业主选聘的物业公司之间的过渡工作进行引导。

2.构建多档次的服务标准体系。严格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管理,引入具有评估、监测功能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对物业服务标准、物业公司资质等级、物业管理费分级收取的评估、监测等服务,促进物业服务市场的良性运作,使业主、物业公司受益,也使社会和谐稳定。

3.强化与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实现社区居委会、政府、社会各方力量与物业管理的无缝衔接,建立切实有效的物业管理“监管链”,增加物业纠纷的救济途径,加强各条链子上监管人员的职权,相互监督,使得物业纠纷的解决更高效。

4.引入优质物业企业。提升物业服务市场的竞争力,实现物业市场的优胜劣汰。目前,物业服务企业一旦进驻小区,基本上是长期服务,缺少竞争,导致服务质量提升不明显,并出现业主不满等诸多问题。为增强小区居民的幸福感,提升义乌城市的整体品质,可以引进或培养优质物业服务公司,促进物业市场良性发展。

建设局答复:

一、规范物业公司收费。我局在楼盘交付初期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做重要提醒,要求公示其所有收费项目,明码标价,自主选择。同时,要求各企业在项目服务中心张贴“四条禁令”(严禁以任何方式垄断装修服务、严禁强行推销装修材料、严禁以任何理由断水断电、严禁强制收取额外费用),并公布镇街、主管部门、扫黑办举报电话。

二、加强物业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我局于2021年与人社局联合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人员技能项目制培训,采用政府全额补贴的方式进行培训,培训效果良好。今年因疫情未及时开展,计划10月完成。

三、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我局于2021年对物业行业信用办法进行修订,并于2022年1月5日印发了《义乌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版),建立了信用评级制度。企业信用等级半年评定一次,并在建设局网站公开推介B级以上企业,警示D级以下企业,供建设单位、业主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参考。9月1日,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住宅小区信息公开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物业小区应当公示的信息、内容及时间。

四、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我局正在逐步规范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市场,要求代理公司增加招标公告发布渠道,会同行业协会建立评标专家库,并将信用等级应用嵌入评标办法,促进优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

五、推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规范建设。我局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修编了《义乌市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成立工作指导手册》,规范了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工作流程,并在日常工作中对镇街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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