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蚊驱蚊类产品也属于农药范畴。近日,北苑街道一店铺因出售无证驱蚊水涉嫌经营假农药被执法部门处罚。 在日前开展的一次联合检查中,市执法局北苑大队执法队员发现,当事人吴某某在天猫平台利用其母婴店铺销售一款名为“德国DM宝宝驱蚊水喷雾”的产品。从现场来看,该产品既没有农药登记证号和生产日期,也没有保质期和厂家厂址,瓶身包装全是外文,且没有农药相关标签。经查,该产品未取得农药登记证,涉嫌经营假农药。 该当事人销售“德国DM宝宝驱蚊水喷雾”的行为,违反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于经营假农药行为。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市执法局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防蚊驱蚊类产品认定的意见》规定,如果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标明该产品具有防蚊驱蚊功能,无论其有效成分是化学成分还是植物源性成分,该产品都属于农药范畴,依法应当按农药进行管理。《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未附具标签的农药,都按照假农药处理。 在此,执法部门提醒市民,在选购驱蚊防蚊类产品时,除了挑选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外,还要仔细查看是否具有农药登记证号。此外,各大超市、商店经营者在经营卫生用农药过程中,要严把销售产品准入关,如果销售不合规的卫生用农药将受到法律惩处。 |
GMT+8, 2025-5-13 07:24